“冯宝成团队”是骗人的!有关“特质卡”案件的判决就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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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有不少人咨询“冯宝成团队”(又名冯保成团队)是不是骗人的?以前“冯宝成团队”一直以“特质卡”的好处来忽悠参与者们,采用部队编制的“冯宝成团队”(截图中只是部分人员)


“冯宝成团队”是骗人的!有关“特质卡”案件的判决就是证明!插图

(图片来源:利箭在行动)

“冯宝成团队”是骗人的!有关“特质卡”案件的判决就是证明!插图1

(图片来源:利箭在行动)

“冯宝成团队”是骗人的!有关“特质卡”案件的判决就是证明!插图2

(图片来源:利箭在行动)

这里有一起关于“特质卡”是虚假项目的判决:

2019年3月以来,被告人马某富先后参加“九路军”、“红梅集团”、联合国最高军事调遣安理会和平署、特质卡、旭日物联、华榕302集团、中境集团等虚假的“民族大业”项目,经罗某丹(另案处理)介绍,于2020年4月23日加入华夏传承救灾扶贫基金会(以下简称“华夏基金会”)并担任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负责“华夏基金会”的领导人员架构、推广讲解、发展和管理会员。

2019年5月以来,被告人丛培军先后参加泰康君盟、特质卡、中境集团、华榕302集团、旭日物联等虚假的“民族大业”项目,认识被告人马某富后被推荐加入“华夏基金会”并担任统计部长兼会计,负责统计下级团队的会员数量和会员费,上报给被告人马某富和“李某焕”,将会员费转给罗某丹。2019年6月以来,被告人杜某美先后参加联合国最高军事调遣安理会和平署、玺丽苑、泰康君盟、华榕302集团、中境集团、旭日物联等虚假的“民族大业”项目,认识被告人马某富后被推荐加入“华夏基金会”并担任财务部长,负责发展会员团队和整理、统计下级人员的会员资料及会员费并报给被告人丛某军。

自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6月4日,被告人马某富、丛某军、杜某美在参加上述“民族大业”项目均未兑现福利的情况下,继续受“华夏基金会”幕后人员指使,宣称缴纳人民币12元至1002元不等的会员费后即可加入中国红十字会和“华夏基金会”,成为双重会员,入会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华夏基金会”将进行会员费双倍返还,且每年都有分红,终生尊享救助扶贫待遇,并以部分会员得到会员费双倍返还的截图形式不断吸引3万余人加入会员,后以账目差错等理由拖延双倍返还,以此实施诈骗。

期间,被告人马某富、丛某军、杜某美向各级会员收取会员费合计人民币2670819元,除返还给部分会员人民币94万元外,其余款项均转入罗某丹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建设银行卡内,后通过黄某俊(另案处理)等人取出现金人民币48万余元。其中,南安籍被害人李某在南安市某镇多次共被骗人民币76元。

2020年6月3日,南安市公安局民警分别在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抓获被告人马某富,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抓获被告人丛某军,在山东省莱阳市抓获被告人杜某美。

被告人马某富到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被告人马某富、丛某军、杜某美受民族资产解冻类犯罪项目幕后组织操纵者指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虚假项目发展会员,帮助骗取他人钱财,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730819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马某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丛某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三、被告人杜某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四、已扣押的赃款人民币109082元,返还被害人李某等人,责令被告人马某富、丛某军、杜某美继续退出其余违法所得赃款,返还各被害人。

五、扣押在案的手机、电脑、硬盘、u盘等物品,由扣押机关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看完本文,大家就知道了冯宝成团队当初宣传的“特质卡”是一个诈骗项目。从本文截图之中还看到:这个骗局的主犯是一个研究生文化,曾经是公务员,因此在互联网项目骗局之中,有高知份子参与的平台,不一定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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