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泰实惠“惠云购电商”以消费增值为噱头大搞拉人头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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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泰实惠“惠云购电商”以消费增值为噱头大搞拉人头传销插图
消费返利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新型的盈利模式。消费返利模式是一种将消费和收益相结合的全新模式,是对传统商业的颠覆。消费返利模式起源于欧美发达国家,最早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已有近30年历史。经过近30年的发展,消费返利模式已成为全球各大知名企业及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营销推广、拓展市场、获取用户和销售产品的重要渠道。近期我们发现一款名为“惠云购”的APP,该平台宣称实现线上+线下,自营+店商有机互动,私域裂变,公域引流,助力店商新零售转型升级,事实果真如此?下面带大家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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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背景,现状如何?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惠云购”的运营公司主题隶属于泰实惠(江苏)实业集群,泰实惠成立于2014年1月17日,服务于集团绿色农业,大健康管理,生态餐饮,商超供应链等板块的数据管理,为集团商标和知识产权上市和企业上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查,“惠云购”的公司主体为江苏泰实惠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15日,法定代表人葛永弟,股东为徐焱(持股55%)、葛永弟(持股45%),徐焱为监事及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0元,参保人数0人。目前该公司备案网址www.taishih.com已无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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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在2022年9月至11月期间,分别对外投资了泰实惠商务服务南通有限公司、泰实惠酒店管理南通有限公司、泰实惠数字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泰实惠酒业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无一例外,实缴资本全部是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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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增值游戏,如何参与?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普通用户注册“惠云购”后,首次在商VIP专区内消费1000元,成为会员用户,可获得四倍的奖励值,自此以后在复购专区消费1000元,可获得5000元奖励值。(奖励值可以简单理解为可盈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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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惠云购”APP
如果用户想要在绿色增值区参与活动,就必须在团购专区购买产品,以此来获得对应的绿色积分,用来参与绿色增值区活动,用户每天可参与3-4次,一天为一期,七期为一轮,每轮可获得6%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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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惠云购”APP
模式揭底,四级代理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参与用户直推一个VIP可获得10%收益,同时可获得直推用户30%的积分增值奖励,间推用户10%积分增值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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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同时,该该平还设置了区代、市代、省代、总代四个级别,升级条件达标可获取不同比例的管理奖励。
区代:用户直推5个VIP用户,可升级为区代,升级后可享受团队总收益10%的奖励;
市代:用户直推3个区代,可升级为市代,升级后可享受团队总收益16%的奖励;
省代:伞下三条线每条线内拥有2个市代,可升级为省代,升级后可享受团队总收益24%的奖励;
总代:伞下三条线每条线内拥有3个省代,可升级为总代,升级后可享受与团队总收益32%的奖励。
(同时总代与省代可享受3%的平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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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综合上述制度不难看出,“惠云购”要求用户购买1000元产品后才可升级为VIP用户,此为“门槛费”;用户需要邀请好友才能达成对应升级门槛,此为“拉人头”;以拉取人头,发展下线、拉人头组成层级进而形成团队,以团队总业绩作为分润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近年来,“消费返利”网站在全国兴盛,已遍及福建、浙江、江苏等主要省市和全国各地的二三线城市,成为一种新型网络传销。以“消费返利”为幌子产生的网络传销正在爆发出越来越大的风险。据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网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以“消费返利”为经营方式的企业组织已达2000多家,“消费多少全额返还”的企业近1000家。“消费返利”模式从2010年的“星星之火”发展到现在的燎原之势,充分说明这类模式发展之迅速。“消费返利”大行其道,混杂着大量纯粹以圈钱为目的的传销公司。一是收取入门费的“消费返利”。借助“消费返利”名义,要求会员及加入者交纳入门费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二是发展下线的“消费返利”。通过网站购物平台及发展线下实体联盟商家,注册网站的会员到实体联盟商家购物后,由商家交纳中介服务费至公司,公司再按照其返还政策向消费者返还。这类公司已被大量投机者演变成“投资返利”,背离“消费返利”的本质。在目前的“消费返利”市场中,以“消费返利”名义挂羊头卖狗肉的传销组织和投机炒作的居多,真正理性的“消费返利”经营模式所占份额极少,亟待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至于将“不闯政治红线,不踏法律底线,把控利益界限,守住名誉防线”作为宣言的“泰实惠”今后如何发展?以及现推行模式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对此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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