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天百谎148】颤抖吧!2019年后卖智天股权,涉“非吸”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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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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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智天案!
我们打开看一下:
https://www.12309.gov.cn/12309/gj/hen/smx/yms/zjxflws/202110/t20211019_107883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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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起诉书的案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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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几点值得注意:
(1)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证券业务资格和经营期货业务资格,且其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某已因销售智天股权于2018年12月被追究刑事责任。
(2)卖股行为发生在2019年1月至案发时的2020年8月。这时,智天公司已关闭,邓智天等人已被控制,但涉案团队长依然在私自大卖特卖智天股权!
(3)涉案金额惊人!五人涉案金额分别为:4179万、1578万、481万、472万、299万!共计7009万!而且其中一个上线“张某一”身份不明!
(4)起诉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不是传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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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刑法》中关于“非吸”的条款:
%title插图%num%title插图%num《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判决!

还在卖智天股权的,颤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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