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嘟嘟房永恒王NFT」终身停车免烦恼?购买功能型NFT前必知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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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 是基于区块链的数位凭证,可作为数位身份、数位艺术品、音乐版权、会员证、兑换券等应用。近年来台湾有不少品牌商家搭上 NFT 风潮,结合既有服务,导入行销创新。

台湾汽车金融服务平台俥酷 iParking 早前发行「Car Man Metaverse 卡曼车车元宇宙」NFT 计画,赋予 NFT 终身免费停车、特定时段免费停车等不同功能,在发行上限两千个 NFT 中,共有两百个终身免费停车功能的 NFT,一度引发社群讨论。然而该专案不仅在发行时出现技术失误,近期也因为使用争议登上媒体版面。购买NFT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消费争议?

案例:购买功能型 NFT 后,服务不符期待怎么办?

媒体 ETtoday 接获民众回报,因为有长期停车需求,在 NFT 二级市场花 40 万台币,购买了终身免费停车功能的「永恒王」NFT,但惯用的停车地点却遇上撤点,让他感到受骗。而 iParking 方面则回应,iParking 所提供的服务是让购买 NFT 的民众,可以停放配合的1百多座停车场。iParking 提供线上服务,与线下停车管理公司配合,若遇上特定地点停止续约,iParking 也会不得不中止该地点服务。

尽管 iParking 承诺的是提供所有配合停车场的服务,并未保证个别停车场是否永久服务。但仍让该名民众认为,不符合期待要求退费。最终, iParking 承诺以 0.58 ETH (发行价为 0.5 ETH,约 660 美元) 让所有持有者退回款项。

传统在购买会员资格或兑换券时,通常会有详细的合约条款或使用规范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需要遵守消费者保护法。但当它们转换成 NFT,会有什么不同吗?

链新闻访问台湾虚拟货币通货反洗钱协会理事 – 猫董律师,她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回顾:猫董律师|如果二创咒术回战发行NFT算致敬还是抄袭?)

1. 嘟嘟房的停车 NFT 算是定型化契约吗?

猫董律师: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 2 条的定义,定型化契约是指含有定型化契约的条款。而定型化契约条款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多数消费者订立同类契约之用,所提出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呈现形式包括以书面、放映字幕、张贴、牌示、网际网路及其他多元方法。

嘟嘟房 NFT 的相关规范,若有符合上述定义情形,解释上即属于企业经营者预先拟定的条款,而算是定型化契约的一种。

2. 若嘟嘟房经营不善倒闭,获得终身免费停车等功能型 NFT 持有者,该如何维护权益?

猫董律师:以嘟嘟房的争议为例,其实 NFT 持有者在后续争议处理上算是比较好解决的,毕竟可以找到营运的实体公司。多数 NFT 专案找不到营运主体,那 NFT 持有者就真的会求偿无门。如果嘟嘟房的经营实体公司倒闭,则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应办理解散清算破产程序,NFT 持有者有机会依照债权人身分来请求公司清偿债务,若无法依照原有约定提供服务项目,就有可能以按比例的方式获得金钱赔偿。

3. 嘟嘟房网站声明:「*项目方保有变更及终止赋能之权利,并保留最终解释权,若有相关异动,将于网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这类保留合约变更内容的声明,在法律上成立吗?

猫董律师:其实不只嘟嘟房网站,多数网站甚至是纸本契约,都有可能有这条约定,来保障公司或是经营团队的运作弹性。而一旦这样的条文写在跟消费者之间的约定中,就有约束双方的效力。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消保法第11条至第14条也对定型化契约做了限制而使这样的声明有无效的可能。若于诉讼过程中,有消费者争执这样的约定显失公平,那就有在个案判决中被法院认定声明无效的机会。

这边也提醒业者,若条款发生争议时通常法院会作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因此这样的声明也不是就是帝王条款,在经营时还是要尽量的约定明确,有变动时通知消费者知悉,以避免后续衍生的争议或对企业形象、名誉产生负面影响。

4. 若单一停车点撤站,是否影响「终身免费停车」之权益?

猫董律师:单一停车场撤站是否等同于嘟嘟房违约,这要视当时双方意思表示内容是什么而定,最大的争议在于服务内容有没有特定在单一停车场。从提供服务方的 iParking 规定来看, iParking 提供的停车服务是以有支援的场站为限,也表明会随时因为合作业者的因素而关闭场站。若以此规范解释,可以认定单一停车暂撤站并未违反约定。

此争议产生的原因可能是源于铸造 NFT 的活动网站或是 Discord 社群并未有明确规范撤站的相关约定,或约定载明的地方并不明显,而使消费者有被突袭的感受。建议若是消费常见问题或与消费者权益较重大的事项,可直接明确地载明或公布在活动网站,以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5. 可转售、价值波动的赋能型 NFT,在法律上会定义为商品还是证券呢?

猫董律师:台湾在 2019 年的时候有发布过函释,来定义怎么样的虚拟通货具有证券性质。虽然依照时空背景可以认定当时函释的范围是规范加密货币,并未包括 NFT。不过因此函释的源头,也就是美国 1946 年在 SEC v. W. J. Howey Co.案,在当时就透过四个要件来判断标的是否为证券(又称Howey Test)。

亦即若 (一) 出资人出资;(二) 出资于一共同事业或计划;(三) 出资人有获取利润之期待;(四)利润主要取决于发行人或第三人之努力,则该标的具有证券性质。若以此脉络可以推论若NFT具有分润功能时,被认定为证券的机率较大。

目前还未有明确的函释以供业者判断 NFT 是否为证券,若是依照上述 Howey Test 规则目前司法实务界也缺乏类似的加密货币案件或 NFT 案件,来观察法院适用规则的结果,因此有关加密货币或 NFT 是否为证券的细部判断逻辑,会是个未来值得关注的议题。

6. 实体产业透过 NFT 提供会员证、礼券等功能,消费者应注意哪些基本约定,才能保障权益?

猫董律师:仔细阅读 Discord 里面的 Roadmap、重大公告、规则等文字并保存起来,特别留意是不是有其他应遵守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官网的使用条款或是注册会员的会员条款,这些约定都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像是嘟嘟房 NFT 在活动规则中就有载明要另外遵守 iParking的规定,而 iParking 也规范了撤站的相关规范,这些都是会影响消费者或 NFT 持有人的重要约定。另外,若是对条款有疑问或认为经营团队写得不够清楚的地方,也可以透过询问经营管理人员的方式,获得更明确的回复,来让双方有更加明确的约定可以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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